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的关于国家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以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宝树作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提请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议案。
“医闹”首要分子最高可判七年
此前,“医闹”并未正式写入刑法。一审时,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个别人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社会危害严重,应当明确追究“医闹”的刑事责任。
二审稿吸纳了上述建议,在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条款的基础上,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对新京报记者说,上述调整将“医闹”正式写入了刑法,“主要是宣传意义和象征意义,法律条文本身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
他解释说,此前虽然“医闹”没有正式写入刑法,不过司法实践中,已采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相关条款,对扰乱医疗秩序的人员追究了刑责。此番“医闹”正式写入刑法,“突出、强调一下,‘医闹’是要追刑责的,对‘医闹’行为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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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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