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终于在今年全面推行,政策落地后,人大代表们保持持续关注。“全面二孩”实施后,应该如何完善相关政策配套,降低生育二孩对女性的不利影响,让广大妇女想生、敢生?代表们广泛听取民声,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
应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妇女在选择生育二孩的同时,面临职场和家庭的种种困难,严重影响二孩政策的具体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完善二孩相关政策配套,降低生育二孩对女性的不利影响。
他注意到,生育已成为女性遭遇职场隐性歧视的主要原因。女员工再生一个孩子可能进一步增加用人单位成本,进一步加剧女性在职场中的相对弱势和不公平待遇,同时,也造成女性就业中断和收入下降。他建议出台政策支持女职工工作与家庭平衡,进一步延长生育假。
朱列玉通过调研还发现,对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而言,女职工的生育津贴需用人单位承担,一些用人单位为节省成本,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或干脆不招女职工,甚至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后想方设法将其辞退,他认为,“生育保险非强制性这一规定导致生育保险覆盖率低”。为此,他建议国家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生育保险可运行。同时,根据企业生育保险的申领情况(及女员工在职期间生育总数),给予企业税费减免,填补产假员工替代人手的工资,以补偿企业付出的成本。
朱列玉认为,生育政策调整后,“政府应提前做好幼儿园和小学的规划和配套工作。”
他建议,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发展普通家庭可以负担的公共托幼服务,缓解家庭压力。他提出具体的操作建议:把义务教育下移一个阶段,也即将学前教育(3—6岁)纳入义务教育,同时大力兴办日托(0—2岁)和幼教(3—6岁)设施,让普通家庭能够享受便利、平价而优质的日托和学前教育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
做好配套工作“把好事办好”
从2010年起,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连续5年提出全面放开二孩限制建议。
去年10月29日是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的日子,贺优琳早早地守在电视机前,当看到全会公报特别提出“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贺优琳感到十分踏实和欣慰。
“能生,是否敢生?”贺优琳说,实行了三四十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已经改变了中国人的生育观,实际的生育率并不高。他在调研中掌握到的数据是:从2014年初开始到2015年年中,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妻中仅有13%左右申请了再生育。再加上难以解决的学位紧张,日益飙高的学前教育收费,婚育的机会成本和生养的抚养成本过高,以及产假、女性就业等问题,想要生二孩的父母面对着一道道“坎”。
“如果只有允许生的政策,没有任何扶持的政策,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必须考虑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把好事办好。”贺优琳建议,政府要积极采取更具实质性的措施鼓励生育,建议对生育进行财政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建议延长产假,保障各种福利;建议政府做好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贺优琳担任了两届代表,已提出超过80份建议,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除了有关二孩的建议,他提出的异地高考问题、深中通道问题、地方立法权问题等,近几年经过不断呼吁,终于逐步得到了解决。
作为基层代表,贺优琳深感责任重大。“当人大代表,千万不能成为会议代表,要多动腿、多走访,多动脑筋、想办法,才能提出能解决问题的有分量的建议。”贺优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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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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