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3名医务人员收回扣未受处分,后又在巡察中被揪出,最终多数人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8月13日,福建连城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豸连城”发布《中共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称,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6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连城县卫计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17年5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12000多字的通报全文中,有两项内容颇有意思:
1、在查处卫生系统系列腐败案后,仍然有党组成员和局干部为药品和医疗器械推销商向医疗机构说情打招呼,且有时乘坐私人老板高级轿车出入、出差,不注意影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卫计局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执纪问责。
二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检举控告,及时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三是已制定并印发《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加强药械采购的通知》(连卫计〔2017〕148号),切实加强药械集中采购监管工作领导,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工作监管,强化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规范采购渠道,防范利益输送。
四是建立新型政商关系,亲商而不媚商、重商而不侵商,把握好政商交往廉洁关。纪检组要加强对乘坐私人老板高级轿车出入、出差等问题的教育提醒,如有发现给予问责处理。
2、卫生系统系列案件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个人缴存非法所得款项529046.5元于2017年5 月23 日上缴国库连城县支库,药企让利所得551600.06元已于7月13日上缴县纪委账户,同时,呈请县政府拟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购入药品和医用耗材低于医保支付价格差价的管理意见》,对药企让利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二是对涉及收受药品回扣案但未进行处理的31人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江德仁(北团镇卫生院副院长)、黄跃忠(林坊镇卫生院副院长)、江宇琛(庙前镇卫生院副院长)、罗炳仁(北团镇卫生院医生)4人记过处分,罗连炎(庙前镇卫生院院长)、陈发煌(文亨镇卫生院副院长)、罗明钦(北团镇卫生院副院长)、罗金(文亨镇卫生院医生)4人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诫勉谈话6人;建议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给予14人党纪立案;对3名非党辞职人员不再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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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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