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指导意见》,在推进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规范签约服务包收付费政策等具体实施办法。
《意见》提出,根据该省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和群众接受能力,分为基础服务包及个性化服务包,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的服务包项目和频次提供服务。各市可根据省级服务包,确定本地的个性化服务包。
《意见》明确,个性化服务包按基本医疗服务、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其中基本医疗服务按一般诊疗费项目提供,医保基金支付不低于20元;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相应类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根据本县核定的补助标准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全额支付。签约服务费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70元,医保基金支付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不低于40元。
《意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内部考核办法,体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各地合理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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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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