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出台,明确要给医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今后,如有收红包、拿回扣、开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都将被记上“不光彩”的一笔,且与本人晋级、晋职和绩效挂钩。
《方案》提出,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培育诚信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医保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准则。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加大违法失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处罚力度,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
《方案》明确,要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医疗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发挥“阳光医药”监督作用,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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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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