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和白酒进入北京市食药监局今年第21期抽检公告不合格榜单。4月13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组织抽检味精、鸡粉、鸡精调味料、豆类、水产品、禽类及副产品、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白酒9类食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猪肉及副产品和白酒。
根据抽检情况,抽检猪肉及副产品8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白酒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在不合格样品中,猪肉及副产品不合格样品为北京果蔬好多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北京资源亚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不合格原因为恩诺沙星超标,实测值为127.5 μg/kg,标准值规定为≤100μg/kg。据悉,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长期摄入该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或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不适等症状。
白酒不合格样品为北京奥思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标称为内蒙古·宁城御泉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神骑手白酒(62%vol)”,不合格原因为酒精度不达标,经检测,实测值为52.4%vol。据悉,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也有可能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药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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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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