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卢森堡电 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近日裁定,包括基因编辑在内的基因诱变技术应被视为转基因技术,原则上应接受欧盟转基因相关法律的监管。
欧洲法院发表声明说:“通过基因诱变获得的生物是转基因生物……原因在于基因诱变以天然不会发生的方法修改了生物的遗传物质。”
基因诱变是一种常用的育种技术,可用于培育抗特定杀虫剂的作物品种。与转基因技术不同的是,基因诱变在不插入外来DNA(脱氧核糖核酸)的情况下修改作物的基因组。
最新裁定意味着,包括CRISPR基因编辑等在内的诱变技术在欧洲将接受与转基因技术一样的监管。
欧盟是世界上对转基因技术管理极为严格的地区之一,目前仅有MON810转基因玉米这一种转基因作物在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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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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