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物价局发布《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餐饮业、旅游住宿业等明码标价行为,要求旅游餐饮经营者实行“餐前消费确认”。该规定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1年。
近年来,各地旅游市场频繁出现“天价”消费事件,这些骗客宰客、价格欺诈现象,不仅损害游客利益,也影响到了地方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产业发展。游客就餐,通常是根据商家提供的菜谱点餐,商家根据点餐配菜、加工,游客吃完离开时再交易结算。但现实中,一些不诚信商家会欺诈陌生消费者,不仅会在菜谱上做手脚,还会在菜品和价格处理上违反明码标价等规则。
餐前消费确认,要求商家提供的菜品数量、质量、价格明明白白,让游客看得清楚、吃得放心。这一方面能防止商家宰客欺诈行为,减少游客投诉和争议;另一方面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将消费争议化解在消费前;同时,也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餐前消费确认依据,评判商家和消费者孰是孰非。
可以说,餐前消费确认制度为实现消费者明白消费迈出了第一步。执行好这一制度,还需要监管部门提前做好工作,敦促商家规范经营行为。比如,要求商家细化菜品的数量、质量、口味,明确菜品定价依据等。同时,对存在欺诈现象的商家应依法严肃处罚,对经营不规范的商家及时督促整改;对商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通过查处,给游客公正的回应,给予商家明确的警示。餐饮商家也应坚持诚信经营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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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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