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曝光了在此前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8个严重违法广告。这些违法广告宣传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其中,“清血八味片”“肤痒颗粒”还属于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处方药。
此次曝光的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
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蛮龙液”
哈尔滨康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疼痛贴”(广告中标示名称:谷青松七层透骨贴)
哈尔滨市天地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速美减肥贴”(广告中标示名称:速美睡立瘦)
石家庄市军威医疗保健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便携式腰椎支撑牵引理疗康复器”(广告中标示名称:益身轻腰椎间盘突出治疗器)
拉萨藏安堂健康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寿世宝元冬虫夏草)
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鑫康宝牌东方同康口服液”(广告中标示名称:菌王1号)
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 “清血八味片”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肤痒颗粒”(广告中标示名称:王蛤蟆肤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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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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