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14家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把15%的加成收入让利于老百姓,有望减轻医药负担2.4亿元。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进京说,14家省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收部分通过3个渠道补偿:50%由财政补助,40%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平移,10%通过医院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一方面,政府拿出1.2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医院;另一方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保证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技术含量高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降低检验、检查等项目价格标准。另外,从今年8月1日起,该省省级公立医院统一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新版的医疗服务项目达9360种。将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在全省范围内推开,青海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
张进京说,青海省将制定省级医院发展规划,财政对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紧急救治及公共服务等产生的经费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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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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