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8日专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食药监部门近日对“美瞳”抽查检测发现,市场上销售无证“美瞳”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该部门提示消费者,应注意选择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美瞳”产品。
据介绍,“美瞳”是某公司的一个注册商标,其实是一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由于它直接接触角膜,在我国按风险类别最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来管理。
山东省食药监部门近期开展的“美瞳”专项整治发现,此类经营者有不少分散在学校周边、小商品城、夜市摊点等处,其经营条件差,隐蔽性强,无证经营行为多见。其销售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也未接受过培训,缺乏指导消费者正确佩戴、正确使用护理液、应对不良反应的能力。
食药监部门指出,未经注册的“美瞳”产品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消费者购买这类产品应确认其获得了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网店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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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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