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朵朵的妈妈回忆,4年前,遵义市中医院到幼儿园给朵朵接种流脑A+C疫苗时,“幼儿园没通知家长到场,也没让我们签过知情同意书”。直到几天后幼儿园发还了之前上交的疫苗接种本,自己才知道孩子已经被接种了疫苗。
对此,幼儿园方面的老师称,在朵朵接种的那段时期,当地还没有发放接种通知单的习惯。“我们在黑板上写过通知,而且上交疫苗接种本就意味着要接种疫苗。”
因为怀疑患病与这次接种有关,在治疗期间,朵朵一家就向所在的遵义市红花岗区疾控中心提出了鉴定申请。2012年3月5日,区疾控中心签发了鉴定意见书,“调查”栏显示,进幼儿园的遵义市中医院防保科“在查漏补种工作中实施接种过程无差错。”文中未提及曾进行过书面或口头通知的字眼,也未有关于幼儿园方面情况的论述。
中国青年报记者向该文件签发人,遵义市红花岗区疾控中心党组书记李其虎了解情况,他称,记不清曾经有过朵朵的事情。
除了朵朵一家,中国青年报记者还接触到了近10个自称孩子在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家庭,涉及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安徽等地。值得注意的是,在情况各异的家庭中,有一点却颇为一致:家长们称,孩子接种疫苗时,或“过程非常快”没有被进一步告知风险和检查身体,或自己此前对不良反应毫不知情。
2005年6月1日起,国务院通过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市卫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他指出,在本地多数都是家长带孩子自行前往社区医院及指定疫苗点接种,“少数例如流感等比较大规模的情况,为了便于组织会去学校给孩子接种。接种疫苗的前几天要发通知单让家长签字”。
上述家长均提到,在孩子出事之前,自己对疫苗的风险了解确实不多,基本没有接触过相关的信息,也没想过这种情况会发生在自己的家庭中。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现年16岁的男孩张俊龙,5年级时曾在学校接种了麻疹疫苗,后被诊断出患有重型再生障碍贫血,疑为疫苗所致。张俊龙的父亲在儿子出事后表态,如果家中孩子再面临预防接种“要慎重考虑,非重要的疫苗能不打就不打”。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条例》中也曾这样提到。然而,面对很大数量且知识水平千差万别的受种方来说,要保证其了解疫苗并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非易事。
长期研究疫苗和免疫规划政策的北京某高校博士生陈飞(化名)就此说:“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安排接种的政府部门、实施接种的医疗机构及受种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如何让受种方既知情、了解接种状况,又能做出理性的选择,这是相关部门需要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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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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