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留学中介服务从业机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据介绍,《示范文本》以2004年版本为基础,新增了退费约定等条款,进一步细化了服务范围、付费方式、违约条款、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共计12条。《示范文本》的发布,更好地反映了自费出国留学市场的新变化,进一步明确了留学中介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推动教育部“放管服”改革工作。
《示范文本》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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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