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16年11月19日之前,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都可对送审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送审稿共10章、208条,明晰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义务和责任,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可操作性。送审稿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积极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地方政府落实“四有两责”,构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细化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加强较大规模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控制、食品追溯、食品召回等方面的义务。三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严格监管。进一步明确非标准检验方法的使用,强化企业非法添加物排除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明确制定临时限量值和临时限量方法的情形,增加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明确行政执法与行政拘留衔接程序。五是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食品安全素质教育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引入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六是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刑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证据衔接机制,细化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责任制度,并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
推荐阅读:国家卫计委提出关爱更年期女性5项倡议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健康台观点和立场。如有内容和图片的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jkcentv@163.com)
责任编辑:李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