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后,采用哪种形式能够更好地实现规模化经营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土地托管服务越来越多。相比于土地流转,耕地“入托”让农民直接购买服务,合作社不需要缴纳高额流转费用,农民也有了更多的选择。土地托管模式能否满足各方利益需求?还需要哪些支持和引导?记者从安徽省庐江县发来的报道——
秋风吹拂,稻浪翻滚。深秋时节,全国粮食生产大县安徽省庐江县进入了收获的季节,120万亩优质水稻相继成熟,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地还是我的,收成是我的,耕、种、收、打药什么都是‘田保姆’负责,只等售粮点钱。”10月18日,在安徽省庐江县郭河镇北圩村,62岁的村民朱维良手捧金灿灿的稻谷喜滋滋地告诉记者。
朱维良所说的“田保姆”,是指庐江县郭河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的“土地托管”。郭河镇在不改变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土地的承包所有权及土地用途的基础上,由合作社按照“十统一”为农户提供从种到管、从技术服务到物资供应的全程“保姆式”托管服务,实现全镇土地集约化经营。
如今在庐江,土地托管为农民提供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成的农事服务,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如何增收”的问题。
1.土地托管为何增收?
这几天,家住庐江县盛桥镇盛桥村的承包大户李自栓,正在把流转承租的100多亩田陆续退还给农户。“租金越来越高,用工越来越贵,辛苦忙乎一年下来根本赚不了多少钱。”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租金700元,机耕和小工费需要300元,加上种子化肥农药300元,一亩田花费都在1300元左右,粮食产量每亩最多打1200斤,照今年的行情和价格,基本无钱可赚。“在打药、施肥、收割等农忙时节,100元一天也难请到小工。”李自栓无可奈何地说,“高成本摊薄了土地流转的利润,种得越多亏得越多。”
“老李把田退还给我,我也没有为难他,而是将田托付给了合作社。”盛桥村村民徐永德告诉记者,相比较而言,他更愿意选择土地托管,因为在当地,如果将土地流传出去,一年的收入也就是700元,而托管则可以收入近两千元,二者差别很大。此外,土地还是自己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种庄稼,“对农民来说,有自己的地种还是踏实些。”
徐永德领着记者来到田头,记者看到田垅上竖立着庐江县双福粮油合作社托管服务价目表与协议书样板,小麦水稻的全程托管服务价格与非托管自己经营的价格赫然在列,种粮的“老把式”们一比对,如何选择就心如明镜了。
土地托管不仅让农民增收,也让合作社得到实惠。“农忙季节实行连片作业,午秋两季仅农机服务一项可净收入50多万元。”庐江县双福粮油合作社负责人李良龙说,“最主要的是社里有自己的水稻小麦深加工生产线,日产500多吨面粉、面条、大米,年销售额近2亿元,需要大约20万亩水稻小麦支持原料,我们在盛桥镇划定了3公里的托管圈,保证原料充足供应。”
为什么加入托管合作社就能增产呢?李良龙道出了其中的秘诀,土地托管采用了大规模、机械化作业,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搭建起了接受、吸纳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的服务平台,使一家一户分散种植难以实现的规模化种植的潜在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集中采购种子、化肥、农药,实行机械化播种、喷药、收割、节水灌溉等增收节支措施的综合配套应用,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土地托管的模式,村民托管的土地每亩每年可增收200~300斤粮食,亩增收600元左右。
2.土地托管如何服务?
庐江是一个拥有12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常年在外务工的青壮年劳力有40万人。劳动力紧张,而很多农民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致使土地荒废或者得不到良好的管理。而耕地“入托”合作社这种新模式无疑有效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让农民尝到了甜头,因此受到热捧。
2013年,庐江县被列入安徽省“全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县”。该县出台相关政策,拨付专项资金2000万元,着力培育经营性服务主体,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和托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发展植保统防统治和机耕、机插秧和秸秆粉碎还田类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3个、农机专业服务组织321个,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143个,工厂化育秧专业服务组织25个,开展全程托管式、承包式、订单式服务50万亩。
“我家6口人,父母留守家里看两个孩子读书。全家共有耕地12亩,2013年以来,耕地被托管,农作物植保比自种管理还周到,腾出4名有效劳力到外地务工,每人每月收入4000多元,忙时回来收谷,实现了劳务经济与农业生产的双丰收。”庐江县石头镇芮岗村村民张正生高兴地对记者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土地托管的服务新模式就是合作社坚持“农户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服务自选”的原则,根据当地一稻一麦的种植模式,由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从种到管、从技术服务到物资供应,即“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保姆式”服务。不过,群众可以托管某一环节,也可以全部托管给合作社;在付款上,可以付现金购买服务,也可以最后以谷物分成冲抵种植费用。
“合作社把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制定出了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旋耕、统一机条播(机插秧)、统一开沟、统一管水、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销售、统一秸秆综合利用的‘十统一’种植模式,实行菜单式服务。”庐江县农委副主任邓本宜介绍,针对农村农业生产的现实,托管合同明确托管的数量、质量、时间、年限、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服务费用由镇土地托管服务中心暂收,经监督检查农户托管服务项目合格后,费用才全部付给合作社。
3.土地托管缘何受欢迎?
“规模经营并不意味着所有土地都要流转,探索不同形式、符合民情民意的适度规模经营很有必要。”庐江县副县长苏少春介绍说,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不同,二是利益分配方式不同。土地托管与土地流转相比,在保粮、增收和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近年来,我县各地普遍开展的土地流转在推动农业规模经营的同时又给保障粮食安全带来了新的问题,流转后的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日益明显。”苏少春认为,土地托管后仍多以种粮为主,满足了农民“恋地”、“恋粮”的传统心理。一方面让农民得到了规模化生产所带来的农业生产全部利润,增加了经营性收入,形成了务工收入和土地收入的叠加效应。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土地流转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分散了经营风险,保证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庐江县农旺蛋鸭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永宜告诉记者,同样1000亩耕地的规模经营,按照当地每亩每年700元的流转费用,土地流转需一次性支付农户70万元,而土地托管需要农户预交10%托管费给合作社,即合作社可预收7万元的生产服务费,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规模经营主体的资金压力。此外,土地托管的经营风险由农户和托管方分散共担,托管方对自然灾害的风险承受力和耐受力相对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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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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