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网络订餐APP越来越方便,但食品制作者的资质却参差不齐。
昨天,市食药监局针对网购平台提供方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第三方平台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药监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健康台观点和立场。如有内容和图片的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jkcentv@163.com)
责任编辑:池梦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