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栏目

“儿童食品”成营销噱头 应有明确监管标准

2015-11-04 10:07:06来源:经济日报

近年来,超市货架上包装精致的“儿童专用”食品越来越多,价格也比普通食品高出不少。事实却是,一些企业把“儿童食品”当成营销噱头,忽悠家长们的钱包。

“儿童食品”成营销噱头   应有明确监管标准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如果所谓的“儿童食品”确实有超过一般成人食品的营养价值和作用,自然可以名正言顺地卖个高价。但很多消费者对比之后发现,除了包装上更加儿童化、卡通化,绝大多数的“儿童专用”食品在营养成分上与同一类型品牌的成人食品并没有太大差别,只是以多糖、多脂肪来增加食品的甜味和口感,以香精来增加食品香味,以此赢得儿童的喜欢。

问题就在于,多数情况下,食品口感的改变是以增加“不健康”的成分为代价的。不管是糖类、香精还是其他优化口感的添加剂,其在“儿童专用”食品中的过量使用最终会加重儿童口味习惯,带来偏食、挑食等后果,显然是不利于儿童身体营养均衡和健康成长的,与商家宣传的对儿童有益更是背道而驰。

商家出于市场营销考虑进行产品细分,推出所谓的“儿童专用”食品,只要其添加的物质没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这样的商业行为就无可厚非。但是,我国目前缺乏的正是有关儿童专用食品的相关规定和专门标准,对诸如“儿童食品的营养指标、安全指标、添加剂使用应遵循的标准”等核心内容并没有明确说法,结果是有关部门想监管却没有监管的依据。

因此,当务之急是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儿童食品”标准,在此基础之上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苑广阔)


原标题:“儿童食品”应有明确监管标准

扫一扫添加健康台订阅号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健康台观点和立场。如有内容和图片的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jkcentv@163.com)

责任编辑:谷国青

果实与健康专题

精彩评论

网友评论仅为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文章

农业部重拳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 “春播一粒种,秋收万石粮”,种子的重要性不言而...【详细】
杭州: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杭州市最新颁布的《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详细】
河南印发办法: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厅联合印发...【详细】
新疆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食品行为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详细】
果实与健康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