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有人说“是药三分毒”,你知道这句话的来历吗?原来几千年前就有了。
早在两千年前,中国传统医学的经典《黄帝内经》就警示我们“凡药皆是毒”,即所谓:“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这段话意思是说:毒药只可以用来以毒攻毒驱除疾病,但是不可以用它来培养正气,因为正气是没有偏性的。所以,首先用大毒治病,将病邪去掉六分就应该停止,其次用常毒将第七分的病邪去掉,再次用小毒将第八分的病邪去掉,然后用无毒平缓的药物将第九分的病邪去掉,最后食用谷肉果菜等营养物质恢复精气,千万不要随意服用补药,以免使得人体内的寒热有所偏盛而损伤正气。
《淮南子》记载:“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毒”,很多人猜测神农的死是因为长时间尝百草而导致的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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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谷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