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如皋某餐厅10元一杯白开水”的事件,8日晚,南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该事件的调查情况:账单显示餐厅收取茶水费用“空水杯”40元,实为每客10元的可续杯开水。
2016年10月1日,有网友在如皋“食在皋”美食艺坊消费,从消费者提供的小票来看,结账时4只空水杯被收40元,连同盖浇面、鸡蛋饼等当日共消费141元。
10月8日上午7时30分,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消协工作人员到达如皋市食在皋餐厅,就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该餐厅于2016年7月营业,领取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2016年10月1日上午,网友陈先生等5人(其中1名儿童)在该餐厅就餐,该餐厅收费的茶水服务分为《点菜单》明示价格的各类茶水和每客10元的可续杯开水。账单显示餐厅收取茶水费用“空水杯”40元,实为每客10元的可续杯开水。餐厅负责人称客人点餐时,服务员已口头告知客人提供水杯和开水收费每客10元,但该餐厅未通过店堂告示、《点菜单》明示等方式明确书面告知消费。
对此,物价部门已对该餐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立案查处,同时,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者未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引导。
餐厅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对收取未明示费用的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如消费者提出相关诉求,愿积极配合消协主持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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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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