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监局昨日通报,2016年至2018年,本市计划调整退出危险化学品企业约80家。其中,2016年拟调整退出60家;2017年至2018年,拟调整退出20家。本市已建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退出奖励机制,将运用经济奖励手段,对申请退出的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本次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出工作按照“早退多奖,集中拨付”的原则组织资金拨付工作。退出奖励主要依据企业占地面积、从业人数、税收贡献、是否受到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艺类型五项指标评估奖励金额,并对积极响应退出政策、提前退出的企业给予额外奖励。
各区安监局将按照验收标准,对企业退出情况进行验收。市安监局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奖励指标,对退出企业开展奖励资金评审,分步或跨年度对奖励资金进行拨付。
据了解,奖励退出的条件是,在各区的整体规划下,企业自主提出退出申请,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清空所有危险化学品物料,工艺储存装置拆除或封存停用,经区安全监管局验收确认。目前,符合退出奖励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约为60家。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退出奖励机制,旨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不影响全市危险化学品供应的前提下,引导部分规模不大、工艺简单落后、管理水平较差,且具有一定高风险的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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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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