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中医药立法"座谈会在健康台举行。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草案)》")进行解读,并就中医药立法深入探讨。据了解,该草案2015年12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由全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立法座谈会由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健康台主办。中国发展研究院院长章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中国医药保健工作委员会主任孙良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巩献田、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原副校长王德嘉、北京同仁堂名医馆馆长关庆维、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健康台台长冯定祥等多位中医药界、法律界和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出席,并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医药法(草案)》提出意见与建议。
座谈会上,与会专家结合中医药发展情况和临床实际,围绕中医药立法的基本原则及价值取向、中医药话语体系的建立以及在法律上的准确表达、中医药法草案内容等议题进行圆桌讨论,并在讨论辩论中形成共识,认为只有保护好中医传统的特性和符合中医自身发展规律为宗旨,才能立好和促进中医药发展,才能是真正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中医药法》。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巩献田
章琦认为,目前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及需要破解的瓶颈还有很多。陈其广发言时说,中医药的发展应保持多元化,不要使中西医始终对立,但也要保持中医药的独立性,立法也要从实际和困难入手。中国科技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医药保健工作委员会主任孙良迎强调,中医药立法的必要性、价值取向和紧迫性。出身著名中医世家的关庆维说,中医药立法还应从基层中医临床实践者的角度出发,以中医传统生命哲学观念和专业的中医诊疗手段为保障,让原汁原味的中医药在全民健康领域发扬光大。冯定祥表示,中医药立法人人有责,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健康台作为中国健康文化传播的专业平台,愿意为我国中医药法治建设的传播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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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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