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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发布: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消费提示

2016-06-28 09:31:56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总局发布: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消费提示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是指以鲜、活、冷藏、冷冻的鱼类、甲壳类、贝类、头足类等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经洁净加工而未经腌制或熟制的可直接食用的动物性水产品。

一、要选购尽可能新鲜的产品

购买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时,应尽可能购买新鲜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和安全。其次还可以通过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此外,还可询问商家产品的产地,环境良好的养殖水域,如寒带大陆架水产和深海产的海鲜更适合生食。

二、低温贮存是必须的

动物性水产品营养丰富,比常见的畜禽肉类更易滋生微生物,自身内源酶的作用更加突出,不当条件贮藏会迅速发生一系列生化反应,产生不良气味。因此,消费者选购新鲜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后,若不能立即食用,务必将其置于冰箱中贮存,以延缓微生物生长和不良气味的滋生。贮藏了一段时间的动物性水产品若闻到有不良气味,不可继续食用。强烈建议消费者购买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后,立即食用,以保证产品的新鲜和安全。

三、食用前也勿粗心

动物性水产品可能携带寄生虫或其囊蚴,因此食用前应仔细观察产品中是否有不明异物。由于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通常在冰温条件下食用,对于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来说应谨慎食用,以免造成肠胃不适。

此外,消费者在外食用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时,应注意观察餐饮企业是否设置专用操作加工间,查看餐饮企业是否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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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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