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4月至5月,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分别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由张德江委员长担任组长并带队赴地方检查,由四位副委员长担任副组长,执法检查后还要开展专题询问,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
报告认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加强监管,落实法律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防控食品安全大规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报告指出,2015年,食品抽样合格率为96.8%,比2014年提高2.1个百分点。2016年1月,国务院专题研究部署了“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在加快既有标准清理整合的同时,加快了新标准的制定公布。已制定公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还有4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即将公布,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84项,清理了413项农残检测方法标准。
在进口食品监管方面,2015年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6万批;对欧美等35个国家或地区的29种输华食品开展体系审查或回顾性审查;将204家进口食品违规企业列入风险预警通告;调查处理49批次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进口食品不合格信息。
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挂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364件;对涉嫌犯罪案件,与高检院联合督办13件,与公安部联合督办266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24.78万件,罚没款金额11.65亿元,责令停产停业9731户,吊销许可证23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79个,移送司法机关1618件。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公安部门共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万余名,成功侦破了涉及11个省份、案值高达3亿元的重庆“10.29”制售地沟油系列案件和涉及7个省份的上海“9.10”假冒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等一大批跨区域、系列性大案要案。
报告同时指出,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查处的一系列大要案来看,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较弱,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治意识特别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相关教育引导和管理约束工作较为滞后,极易造成安全漏洞;监管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有利于精简机构,但也在有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种植养殖环节存在风险隐患,农药、兽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水土污染等因素,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食品安全标准修订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重要指标缺失,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有待提高,部分标准标龄较长,水平偏低;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硬件差、软件弱,个别地方存在基层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等“懒政”现象;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部分法律适用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部门之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
报告建议,接下来应当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力度,把强化法治约束和道德教化结合起来,依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力度,加快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努力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整合资源强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研究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问题,继续完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认真总结地方和企业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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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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