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低价买药铤而走险
据被告人朱某交待,她发现做美容生意比较挣钱,就开始学习,先是做简单的化妆,后来发现整形生意比较好做,而且利润可观,于是报名参加了整形培训,并认识了一些专门做整形的朋友,加入了微信群购买并出售美容产品,提供美容服务。
朱某交待,从2015年3月份开始,她通过微信以人民币20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白色、粉色、绿色三种肉毒素及溶脂针、美白针等美容产品,先后在扬州市区万马滨河城、帝景蓝湾等住宅区租用场地作为美容工作室,从事帮人打瘦脸针、美白针、溶脂针以及除皱、隆鼻等美容生意。打瘦脸针就是把肉毒素配合生理盐水,通过注射器注射到人脸部想要瘦的部位。朱某说,她帮别人注射的瘦脸针、溶脂针、美白针等针剂的药水不正规,也曾担心会出问题,并且知道肉毒素在国内是不允许销售和使用的,而且微信群里也经常有人因此被抓,但看到销售肉毒素能挣钱,且利润丰厚,便决定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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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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