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规范》共15条,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新版规范较之前的版本更加凸显首都的特色以及本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在语言表示方面,也一改以往教导性的语言方式,多以正面为主。
去年年初,北京市教委就已经启动了对现行的《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修订以及合并工作。新修订的《规范》涵盖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的主要领域,从学习生活到社会交往,从个人习惯到公共生活规则,突出了导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合并后《规范》的内容是否能够涵盖所有的中小学生的问题,市教委基教一处负责人表示,此番的合并是将低学龄段与中高学龄段的行为规范进行了融合。为了让新修订的行为规范更符合北京市各学龄的学生差异和不同特点,在修订过程中,北京市教委先后征询了北京市各学校、老师、家长及学生的意见,使新修订的15条行为规范囊括了学习生活和交往当中最常见且必备的行为,能够涵盖基本的学生行为要求,适合不同年龄学段的特点,基本达到了易懂能做,容易被各年龄段的学生接受。
除了覆盖面的变化之外,新版《规范》在内容上也较之前的版本有了变化。市教委负责人介绍,“专心听讲,学会独立思考,乐于科学探索。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等描述就真实体现了本市基本教育的发展水平,对学生提出了更加全面的要求。而“尊重世界各地文化差异,在国际交往中真诚友好,大方自信”以及“主动进行实名志愿者注册,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的表述则对学生在参与国际交往中的行为提出了要求,与北京作为千年古都的厚重历史底蕴和全国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相适应,同时彰显了首都特色。
此外,新《规范》大幅减少了约束性要求,将过去常出现的“禁止”等字样大幅减少,更多出现的是正面的引导和倡导。例如针对学生浪费现象,提出“节约资源,水龙头随手关紧,不用灯时随手熄灭,用餐不剩饭和菜”的具体要求;针对学生在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提出“观看演出或比赛时,遵守场馆要求。在图书馆阅览或博物馆参观时保持安静”。对此,北京八中校长王俊成认为,新《规范》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要求保持一致,从语言描述方面看,大大减少了教导性的语言,如“不”,变管教性要求为正向引导,更易被学生接受。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行为规范将被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研究制订《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此,市教委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行为规范在内容上与各学校现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有诸多共同点,正好可以结合各学校自身的校规、校纪以及学校现有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共同成为学校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这样也将北京市的行为规范和学校自身的行为规范进行了衔接,为以后制订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准备。(张昆龙 雷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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