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转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门踏青,感受春天的气息。徜徉在青山绿水间,沐浴在阳光下,甚是惬意。王阿姨也不甘寂寞,于是邀请好友一同出门赏花,可回来后发现胳膊上起了皮疹,皮肤又红又痒,医生说是过敏。王阿姨心想,我以前从来没有过花粉过敏呀,这回怎么就过敏了呢?医生告诉她,这是药物引起的光过敏反应。原来,王阿姨最近有些拉肚子,自己吃了几次氟哌酸。氟哌酸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吃完这药后皮肤经过强光的照射,引起了皮肤过敏性反应。
大家可能常听说,有人在接触花粉、食用海鲜后出现过敏反应,却不知道有些药物使用后,在光照的刺激下也可能引发人体过敏性反应。药物引起的光敏反应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光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吸收的紫外光能量在皮肤中释放,导致皮肤损伤,一般在光照的24小时左右或更短时发生,表现为过度的晒伤样反应;另外一种是光变态反应,是药品在紫外线的作用下结构发生了改变,形成了引发皮肤过敏反应的抗原,发病时间相对较长, 有一定的潜伏期。出现光敏反应的皮肤,可见红斑、丘疹、水疱或者渗出,而且皮疹还可以出现在未经阳光直接照射部位的皮肤。
那么,有哪些药物可能会引起光敏反应呢?有我们常见的抗菌药物,也就是“消炎药”,包括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复方磺胺甲噁唑(复方新诺明),诺氟沙星(氟哌酸)、左氧氟沙星(可乐必妥、利复星)、环丙沙星(西普乐)。还有解热镇痛药中的双氯芬酸(扶他林)、布洛芬(芬必得)等,利尿药中的氢氯噻嗪(双克)、呋塞米(速尿)以及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等。另外,一些含有维A酸成分的治疗痤疮的药物,使用后也要注意避免长时间日晒。值得提醒的是,除了药物外,还有一些食物也可产生这种光过敏反应,如香菜、芹菜、油菜、芥菜、柠檬、黄泥螺、无花果等,这些食物含光敏性物质较多,会增强皮肤对紫外线的敏感性。
另外,光敏反应更容易在皮肤娇嫩的人身上发生,如老年人、儿童以及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等免疫功能异常的患者。这些人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光敏反应的伤害。
明媚春光虽好,但也暗藏“危险”。不负春光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皮肤。在使用或食用了上述药物或食物的情况下,应避免长时间阳光曝晒,必要的时候做好防护措施,可戴帽子、穿长袖或打遮阳伞等。另外,睡觉前服药也可以减少该反应的发生。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即停用该药物,请医生换成其他药物,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在皮肤症状未消失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发生过光敏反应的患者今后也要慎用光敏性药物。如果您对自己服用的药物不是很了解,请咨询医生或药师,避免发生光过敏反应而对您的皮肤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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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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