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孩被殴“失联”;浙江庆元初中生暴打一小学生;安徽一名小学生因无钱“上供”被虐……这些近来发生的校园暴力让人吃惊、令人发指。
是什么让处于花季的孩子们成为施暴者和受害者?在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背后,该如何反思、管住校园暴力?
多地频发校园暴力事件 引发心理“后遗症”难以消除
“我走了,无期,不见”——这张纸条,记录下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难以言说的痛苦。
5月6日,这名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而被几名同学殴打讹钱。女生在给父亲留下字条后“失联”:“我真的没去309、306宿舍(盗窃),她们12个人,王某、贾某某、冯某……王某又是拿脚踢我,又是扇我,还不是想讹钱……我走了,无期,不见。”
半个多月后,女孩家人辗转多地,终于在西安一家面馆找到了她。尽管随后她就读的蓝田玉山中学对12名涉事学生进行了处分。但父亲告诉记者,女儿回来一个多月了,心理阴影无法消除。她还是不愿意上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把自己封闭起来,让他感到无奈、痛心。
这样的校园暴力事件并非个例。5月20日,安徽一名小学生因无钱“上供”被逼喝尿。在仅有7人的班级里,班干部借“权力”横行霸道,多次以检查作业和背书为名,向同班同学索要财物;5月18日,深圳龙岗区嘉联学校2名学生,因不满对方在QQ空间“互黑”对方,通过网络约架,引起十几人在学校门口互殴。
6月21日,一段“小学生被多人围殴”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几名初中生把一名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事件发生后,庆元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连夜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处置工作。庆元公安23日表示,受害小学生目前已经找到,当时在场的4人也已到案,均为未成年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校园暴力事件是教育之殇,不仅给孩子造成恐惧,留下心理阴影,也造成孩子对他人、对社会的仇视与抵触。恶性事件屡禁不绝,人们会问:这些孩子都怎么了?在他们意识深处,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暴行?家庭、学校、社会,该如何反思、检讨,且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青少年施暴投射社会积淀问题 呈低龄化、群体性、网络化特点
校园暴力,每个时代或多或少都会遭遇。上世纪八十年代,校园暴力也曾引起社会的关注。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校园暴力却呈现低龄化、群体性、网络化特点,女生之间的暴力逐渐增多。有专家分析,要从思想意识的角度反思这类事件的多发,这其实是长期积淀的社会问题的外露。
青少年的自我认识、人格均处于成长期,其行为模式多来自于效仿。致力于儿童情绪管理和暴力预防的陕西“梦想校园”项目负责人黄烜说,如今,一些社会戾气、成人施暴行为,随着网络传播后更易被未成年人效仿,导致孩子不自觉地拿起暴力武器,从中获得“存在感”与“成就感”。
从社会深层次原因来看,如今,“独生子女”式的社会结构、过分溺爱的家庭教育、缺乏道德评价的学校教育等问题更值得深思。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张燕说,在独生子女家庭,孩子个个都是掌上明珠。父母生怕孩子吃亏,造成了孩子唯我独尊的心态。有些孩子可能学了文化知识,但在层层庇佑下,社会认知差,缺乏责任心。其次,现在的孩子比富心理严重,这使得孩子容易产生集团式的歧视、阶层性的划分。“独生子女从小孤单,上学后喜欢拉帮结派”。
“不吃亏”的理念助涨了校园暴力情绪。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罗坤说,孩子“绝不吃亏”的情绪被带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孩子过分溺爱是我们教育的缺失。”其次,教育理念出了问题。现在的家长一门心思让孩子上名校,关于孩子如何处理自己情绪、如何交际,如何培养孩子性情,思考得却很少。这些隐蔽的心理问题,为暴力行为埋下了伏笔。
学校“以成绩为标准,以名校为目标”的教育理念,也让老师们仅抓学习,而忽视了道德教育。张燕说,在道德教育方面,有些老师想管不敢管,对学习之外的事情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事化小”式处置并非最佳 矫治比严惩更迫切
近期,这几例恶性事件背后,都有着共同因素: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施暴手段残忍。同时,对于施暴后果,施暴者并不清楚。
虽然有关部门给予了关注和重视,但记者也了解到,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会常以涉事者是“未成年人”等为处理原则,可能会出现大事化小等情形。施暴者没有得到相应的处分,极易再次施暴,且对身边的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的示范效应。
专家指出,对这类事件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预防校园暴力必须让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加大道德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大司法力度,将矛盾化解于无形、防患于未然。
“现在孩子学习压力太大,他们的发泄有时很极端。”张燕说,要注重培养学生爱心,培养互相尊重的理念,多参加一些志愿者活动,通过社会的良好引导,才能培养他们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同学关系是校园生活的重点,未成年人遭遇校园暴力在各国都有类似的情形。据了解,韩国将人性教育列为中小学必修课,日本加强学校教育和咨询服务。有些国家,15岁至18岁的未成年犯罪,基于案情的严重程度,可以考虑当做成年人对待。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当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校园暴力作出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惩戒规定,只有一些概念性、原则性的规定。为此,有专家建议,法律可以探讨设计新的制度和教育矫治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多名专家指出,将法制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生教学计划,将学校与课堂建设成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严加惩戒不是目的,教育矫治才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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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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