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公共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
《决定》指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四批新职业之一。此前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庶正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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