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度等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预留专科(专家)门诊号源向家庭医生开放。
《通知》指出,各医疗机构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要同比控制特需门诊服务规模,特需门诊与非特需门诊(指普通门诊、专科/专病门诊、专家门诊)采取联动机制,在职专家出特需门诊必须出非特需门诊,正高级职称特需门诊与非特需门诊出诊次数(每1个半天为1次)比例不得高于2∶1,副高级职称不得高于1∶1。
根据《通知》,在保障疑难病例诊治、病房查房、手术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正高级职称医师平均每周专家门诊(非特需)不少于1个半天;副高级职称医师平均每周专家门诊(非特需)不少于1个半天,普通门诊或专科/专病门诊不少于1个半天。
《通知》明确,市级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应根据实际需求,预留“两个50%”的专科(专家)门诊号源向家庭医生开放,对预留资源的管理采取提前预留、动态跟踪、按需调整的方式,满足“1+1+1”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与转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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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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