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长庚医院"怀孕与血液"系列科普三: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血液内科主任医师李昕权
血小板是人体重要的凝血作用的细胞,如发生血小板减少,将可能发生凝血功能异常,引起身体各器官的出血,而影响身体功能,甚至危及生命。临床常遇到妊娠期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多数患者血小板在40×109/L~80×109/L之间,既往健康,无血小板减少病史,多无出血表现,但如不给予干预处理,常常会持续减少,并可能引起身体异常出血,不利正常妊娠及分娩。
多种原因表现有血小板减少,包括假性血小板减少、良性妊娠性血小板减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先兆子痫、HELLP综合征(妊娠期或产后并溶血、肝细胞酶升高和血小板减少)、叶酸缺乏巨幼细胞贫血、感染或药物致骨髓抑制等多种疾病,需要就医仔细判断。
目前,我国血小板减少症的诊断标准是血小板数低于100×109/L。临床见妊娠期血小板数普遍偏低,按诊断标准,发生率约1.2%。一般认为假性血小板减少和良性妊娠性血小板减少与妊娠期血容量增加、血液稀释、血液高凝状态损耗增加、胎盘利用血小板增多有关。无血小板质的改变,凝血因子活性水平及数量正常,是一过性自限性的生理过程。
临床多见妊娠合并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确定该病是一个排除性的诊断过程。通常患者孕前无血小板减少病史。怀孕后首次发生血小板减少(以往妊娠发生者除外),多见妊娠中晚期,少部分患者有皮肤黏膜出血、贫血等。绝大部分孕妇无明显出血症状与体征,且凝血功能正常。不会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及出血,分娩后血小板自然恢复正常。与其它因素引起的新生儿发生的血小板减少无关。
如何考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临床治疗,一般原则是当血小板数大于30×109/L~50×109/L。,无出血时间延长和皮肤紫癜,不需治疗,应定期监测血小板变化。如血小板低于30×109/L,或有皮肤瘀斑粘膜出血等出血倾向,尤其要终止妊娠前,应积极治疗,预防出血。可应用糖皮质激素、丙种球蛋白及促血小板生成素。
短期皮质激素治疗,如地塞米松或泼尼松,一般疗效很好,考虑可能引起孕妇肥胖、高血压等副作用,不宜长期使用。90%的皮质激素经胎盘时降解,对胎儿的影响很小。用药后当血小板升高维持在50×109/L以上时,开始减量。如血小板仍<30×109/L,或有出血情况,再重复用药治疗。同时联合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促血小板生成素及输注血小板。多数妊娠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治疗后血小板可恢复正常。建议动态观察孕妇临床出血情况、血小板计数变化,加强胎儿监护,无需特殊处理,尽可能等待自然分娩。但如胎儿发育足够成熟,及时分娩是最有效的措施。预防性输注血小板可有效减少剖宫产术中和阴道分娩时的出血量。在剖宫产术前输注血小板、补充凝血因子和输注新鲜冰冻血浆,可以降低产后出血的发生率。
编者按:实施全面二孩的第一年加上中国民众喜爱的猴年宝宝,2016年可谓是生育大年。健康孕育是所有准父母的心愿,为此,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血液内科主任医师李昕权就怀孕期间常见的血液疾病给予简要介绍,并给予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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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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