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乱象经由媒体的曝光之后,职能监管部门终于出手了。最近,四川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订餐平台要“三证”齐全,送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出现“黑作坊”将强制“断网”,消费权益受侵害平台要先行赔偿等,目的是让消费者订餐安全、快捷、放心。
光从制度文本来看,四川省对网络订餐的监管不仅全面而且严格。从资质认定需“三证”齐全,到配送时间的限制,再到惩戒措施,用“最严”来形容并无不妥。而这套严厉监管制度的出台,也仿佛让消费者看见,网络订餐遭遇“黑暗料理”的时代或将终结。
作为新业态,网络订餐的出现,让监管无法适应并及时跟上节奏,导致了“黑暗料理”混迹其中,从而制造了舌尖安全的隐患重重。如今,虽然监管机制的出台略显被动,却也还算是及时。所谓“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期待着各地制度的完善和监管的发力,能够及时堵上网络订餐平台的漏洞,护卫舌尖上的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然而,制度要从纸面到落地生根,不可或缺的是有效执行。否则,制度再严格,如果不能转化成现实监督的力量,那也只是“纸老虎”。作为“互联网+”的产物,网络订餐乱象的出现,并非因为餐饮嫁接了互联网才发生了变质,而是餐饮行业的相关问题早在“互联网+”之前就存在。或者说,网络订餐乱象的出现,不过是线下“舌尖上安全”的沦陷向线上的延伸。
网络订餐作为新业态,并不是全新的事物,而是传统业态与新技术的对接。餐饮、网络、物流,构成网络订餐业态的要素,其实在网络订餐之前就已经存在。如果拆解这些要素就会发现,其所涉及的领域,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依然存在着难以治愈的顽疾。比如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未得到妥善解决,餐饮市场依然潜藏着脏乱差的现象;比如说互联网监管,依然缺乏长效的机制和明确的规则;比如物流业也是乱象丛生……构成网络订餐新业态的要素所对应的传统领域,都存在着缺陷,又怎能指望由此构建的综合体会有健康的体态?
因而,出台针对网络订餐的监管制度,不过是对构成新业态的各传统领域监管职责的重申。其本质是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如果此番强调能够激发监管的积极性,那么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相关领域都能够得到改善。反之,则制度依然是纸上严厉,执行轻飘。
制度是严厉的,但效用却是在执行中发生转化。最严网络订餐监管规定,能否终结混迹于网络订餐平台上“黑暗料理”,关键要看它能否落地。关于餐饮市场的忧虑、网络平台的秩序、物流乱象、消费者权益保障,每个构成网络订餐新业态的要素,都是线下长期存在且仍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网络订餐平台也就难免成为问题堆砌出台的病态综合体,而要改变这种局面,无论是针对问题各个击破也好,以规范网络订餐为切口协调解决也罢,关键在于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而要让制度真正发挥效力,关键又在职能部门能够积极主动承担职责,在于督促职责履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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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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