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发表《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损害公司名誉,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公众号的注册人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及维权支出。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2016年11月13日,蒙牛公司发现,北京丰彩锐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其实名认证注册的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上发表了题为《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一文。文章称这几年蒙牛冠名的综艺,“不是收视率低到尘埃里,就是吐槽多到炸开花,甚至半路夭折从此难见天日。”不过,文章开头“郑重声明”,称“本文只针对蒙牛的综艺品位,不针对产品本身。”截至昨天下午3时,该篇文章的阅读量已超过8000。
蒙牛公司认为,丰彩锐远公司在其自主拟定的文章标题中包含了指向清晰的“蒙牛”“毒奶”等词语,足以使公众对蒙牛产品的质量产生质疑或不信任,造成商业信誉、社会评价降低,已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丰彩锐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文章,在其公众号“文娱后台”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同时索赔损失100万元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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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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