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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门诊不得使用特殊级抗菌药

2017-03-10 10:38:36来源:新华社

通知强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经具有相应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处方,并经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门诊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细菌耐药是全球公共健康领域的重大挑战。目前,每年耐药性感染导致全球70万人死亡,23万新生儿因此不治夭折。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加强相关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测评价,“源头防控”细菌耐药性造成的危害。

细菌耐药性主要源于抗生素滥用。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说,合理使用下,抗生素是细菌的“克星”。如若滥用,病菌对抗菌药物产生“免疫”,化身“超级细菌”,被感染者“无药可救”。

2016年8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支持抗生素研发,对抗生素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加强监管。我国抗生素顶层设计和管理机制已初步建立。专家指出,一些地区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技术不完善等问题。

严格临床应用管理为遏制耐药性风险把好“入口关”。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针对临床应用重点环节,通知强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经具有相应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处方,并经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使用。门诊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为加强监测与评价,通知指出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入相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按照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通知还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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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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