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启动
重点检查临床常用药、急用药供应保障等13项情况
3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启动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陈昌智、王晨、陈竺出席会议。
据了解,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继2016年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又一项重要执法检查工作,同时也是药品管理法施行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检查组将在全面了解和评估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药品管理法配套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情况,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临床常用药、急用药的供应保障情况等13项情况。
在听取了国家食药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后,王晨指出,药品质量是民生大计,药品管理法是一部与保障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要精心准备、深入基层,全面真实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政策建议,推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研究修改和完善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药品管理体制,提高我国的药品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据介绍,检查组将分为4个小组,于今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分赴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湖南、四川、云南等8个省(市)开展检查。5月底或6月初,检查组将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初稿,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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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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