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大家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传出了“吃货保卫战”的捷报。上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中指出,2016年底前,我国形成近1100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涵盖2万项指标,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危害因素。
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新《食品安全法》发布后,我国监管部门重拳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突出问题。目前,食药监总局建立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3264家监管机构和782家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检体系,建立了覆盖2916个县(区)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直报系统。截至2016年10月底,共完成91.5万批次抽样检验并公布抽检结果,样品合格率为97.5%。
根据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前三季度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37万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43.6万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0.1万个,完成整改生产经营主体51万家次,查处案件10.6万件,货值金额约2.5亿元,罚款约9.6亿元。
近1100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整治食品生产经营问题离不开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准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牵头完成近5000项食品标准的清理整合,并会同食药监总局、农业部等部门发布92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2016年底前再发布130余项标准,届时将形成近1100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舌尖上的安全” 要严字当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也指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要从满足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据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国家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从源头性、基础性、制度性问题入手,推进“餐桌污染治理”,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力争通过5-1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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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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