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药学会联合举办主题为“药品安全 强国富民”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活动期间,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丁丽霞介绍,我国自2015年开展过度重复类药品审批目录动态监测研究以来,已先后发布3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2018年过度重复药品目录将由中国药学会发布。
丁丽霞表示,通过制定“过度重复类目录”和“鼓励类目录”,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生产工艺落后的仿制药申报、审批和生产,鼓励临床价值好、创新程度高、临床需求迫切、市场短缺的药品研发和生产。同时,对于少于5家企业生产,且临床必需的通用名品种要予以追踪监测,防止形成垄断和供应短缺,对这些品种限制申报要慎重。对有销售记录但市场占有率低的品种,以及未监测到销售数据的品种,要征求临床意见,确定其是否为临床需要的短缺品种,如是则应列入鼓励类药品目录;若为其他品种所替代,临床很少使用或不用,则应为可注销文号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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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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