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安徽省黄山市卫生部门获悉,自6月起,黄山市将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信用体系记录。此次涉及的范围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全体医务人员,对其不良执业行为以记分的形式进行管理,并将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和年终考核。
此次不良行为记分制度,是以黄山市、县(区)、镇(乡)、村四级卫生计生行政单位为主体责任人,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为记分工作主体,以日常医疗监管为基础,结合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查处信息等对全行业进行记分管理。在一个周期内不良记分累计超过所规定的分数,医疗机构将延迟校验、等级评审,取消评优评先;医务人员将影响职称晋升甚至执业。
自今年以来,黄山市先后出台多项规定,着力打造以医疗全行业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督、完善综合协同监管、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开展跨区域执法创新监管方式、开展办案能手评比建立监管奖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医疗综合监管“六个新突破”。在日常医疗机构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等形式,并探索跨区域联合执法,以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监测舆情热点,着力完善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体系机制。
黄山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朱红娟说,接下来,黄山市将大力开展医疗机构“3133”监管活动,即实现公立医院“三合理一满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和满意度评价)和民营医院“三合理三合法”(机构合法、人员资质合法、诊疗项目合法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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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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