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经营单位提供更多便利?《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近日出台,上海同时建立公共场所卫生诚信档案,从事前把关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申请人落实审批条件,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据介绍,上海市卫生部门依据国家和上海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发布《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办法》面向全市7大类21种经营单位作出规定:从今年6月起,上海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实施“告知承诺”。申请人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申请时,区卫生行政部门一次告知对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而申请人可以先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如符合条件,可当场取得许可证。
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2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按照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提交其余材料,包括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等。如果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经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对其撤销行政审批。
同时,上海建立公共场所卫生诚信档案。后续监管中发现做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者,将记入卫生诚信档案,并对其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卫生行政审批方式。如果申请人或经营者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交虚假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许可申请。
上海市卫生部门表示,实施告知承诺是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改革,政府部门从事前把关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申请人落实审批条件。通过这种方式,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最终目标是“放得开、管得住”,确保依法依规,让老百姓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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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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