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今年将医保医疗行为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
《通知》明确,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研发、转化和生产,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临床急需的产品,支持其开展临床试验。在“标准不降、程序不减、环节不少”的前提下,优先审评审批。同时,规范高值医用耗材名称、编码相关要求,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全面实施网上采购,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全面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探索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选择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的医疗用品配送企业,降低流通成本。
《通知》指出,建立符合现代医院管理要求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院内管理制度,以及以同一学科、相类水平为基础的横向比较评价体系。将医用耗材应用的有关指标作为医院管理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行业禁入制度,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代理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方面,《通知》指出,全面推开医保智能监控,实现医保费用结算从部分审核向全面审核转变。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环节,对服务对象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生产经营企业,要重点打击不执行“两票制”、虚开税票、贿赂促销等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公之于众,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或个人,医保拒付、行业拒入、公众拒斥。《通知》强调,推进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完善医药代表管理制度,规范院内工作行为,构建回扣治理体系。严格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医疗及处方信息等隐私权,完善自费药品使用记录,将患者就医时使用的所有药品和器械全部纳入院内监管范围。
《通知》提出,各地应制订多部门参与、相关部门分工明确的要点落实方案、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建立纠风要点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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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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