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合肥的永辉超市摊上事儿了,多家永辉超市被一男子告上法庭。为啥呢?
原来这名男子分别在三家永辉超市购物时发现所买的葡萄干、百合粥等食物有生虫的情况,他要求超市退还购物款并赔偿损失。
近日,合肥蜀山区法院做出判决永辉超市合肥三家店均被判败诉并赔偿这名男子的损失。
案件1
永辉超市合肥潜山路分公司
买到生虫绿豆百合粥 退赔1002.97元
王先生在该超市购买了一袋绿豆百合粥,价格是2.97元/袋,之后发现有生虫的情况,他认为,依照食品安全法,该超市应该向他退货加赔偿1000元,合计1002.97元。
而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辩称,销售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本案中也未造成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害。
近日,蜀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超市退还王先生2.97元;赔偿王先生1000元。
案件2
永辉超市合肥天鹅湖分公司
买的干豆角生虫 超市退赔1014.75元
王先生在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分公司(下称永辉超市天鹅湖分公司)处购买了一些干豆角和小米等商品,后来发现商品已经生虫。他要求超市退还其购物款14.75元,另外,赔偿损失2000元。
永辉超市天鹅湖分公司辩称,销售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另外,该公司认为,王先生主张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近日,蜀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超市退还王先生14.75元并赔偿王先生1000元。
案件3
永辉超市合肥史河路分公司
买的葡萄干生虫 超市退赔1016.72元
王先生在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史河路分公司处购买了新疆绿香妃葡萄干一袋,花了16.72元。后来他发现葡萄干已经生虫,有石子。因超市不愿赔偿,他起诉至法院。
近日,蜀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超市退还王先生16.72元并赔偿王先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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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