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修订《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颁布
为了进一步加强铁路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旅客食品安全,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新修订的《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章25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食品经营要求、贮存与运输要求、监督管理等。
《办法》适用于铁路站车和铁路运营站段范围内的食品销售、食品贮存、食品运输、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办法》增加了铁路有关食品贮存与运输的要求,要求承运食品的车站、车辆等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办法》明确,国家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监督管理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据悉,目前,全国铁路年客流量达25亿人次,食品发运量9487万吨。全路有食品经营网点2.6万多个,餐车3109节,车站餐饮单位1732家,职工食堂2394个,食品销售网点1.5万个,食品从业人员达12万人。《办法》的出台,对加强铁路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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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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