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月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两取消、一调整、一建立”
■两取消
取消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药品加成,是过去国家在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下规定,公立医院可以在药品实际进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的价格销售药品。今年9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药事服务费,是一项过渡性的政策,此次改革中,现行的药事服务费政策将停止执行。
■一调整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即根据“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的原则,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具体来看,调升诊察费(原来的挂号费、诊查费合并为诊察费)、床位费、诊疗、手术、护理、中医六类共258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CT、核磁共振、派特CT等三类共181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一建立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等。
8月11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9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目的在于破除“以药补医”旧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新机制,顺利实现机制转换,达到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持续的目标。
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到2017年底,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总体将降到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针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该负责人表示,“相当于人力价值提升了,物化价值降低了。”市民也不用担心,此次凡是调升的项目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此外,53项混合类项目(甲类项目+乙类项目)统一调升为甲类,报销就高不就低;“新生儿床位费”“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2个自费项目调整为医保甲类项目。
此次改革中,我市将适当拉开不同等级医院和不同技术职称医务人员服务价格差距,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选择一、二级医院就诊。完善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级别越低的医院报销比例越高,对不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实行降低医保报销比例等措施。“在基层医院看病应该会更便宜。”该负责人说。
此外,改革注重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比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号源不得低于50%、三级公立医院不低于30%;逐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对单纯开药及定期检查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慢病患者,设立便民门诊。对门诊注射、输液、换药、理疗、针灸、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等患者,1个疗程只收取1次诊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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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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