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取消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资格审查,全面实行协议管理,由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定点协议。
通知提出,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设立协议评估谈判小组,研究拟定管理协议文本,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协议谈判。协议内容包含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的服务内容、范围以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新农合协议管理的前置性条件,不得以协议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社会办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严禁小病大治、分解住院、重复收费、虚增费用、编造病例、篡改病历等套保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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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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