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传来消息,确定206家零售药店为省直定点零售药店,以满足参保人员在家门口购药的需求。
据悉,申报为定点零售的药店与省医保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统一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牌,并执行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该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会同物价、药监等部门监督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充分利用医保信息系统,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首次发现违规行为的暂停医保服务整改3个月,二次发现违规行为的暂停医保服务整改6个月,第三次发现违规行为的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再批准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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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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