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三五”末期,黑龙江省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要达到3.14名,医护之比达1∶1.2;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数比“十二五”末期增加50%。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出台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进一步优化护士结构,增加注册护士人数,同时要求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创造良好执业环境。
截至2015年年底,黑龙江省注册护士总数为81381人,较2010年增加18764人,增长29.97%。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10年的1.63人提高到2015年的2.21人。在基层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数从2010年的11274人增加到2015年的11765人。全省医护比由2010年的1∶0.81提高到2015年为1∶0.98,医护比例倒置现象明显改善,大专学历及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该省要求,建立临床护理能力综合评价机制,契合临床实际。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研究与护士能级、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标准,重点考察护士思维能力、评估能力和操作能力。要逐步减少护士承担非护理工作,将主要精力用于照护患者。要进一步简化护理病历书写,规范临床中的各种记录表(单)。以需求为导向更新护理用品、用具和设备配置,改善工作条件。
该省还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保证人力配置、提升薪酬待遇、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健康危险因素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要依法严惩伤害护士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护士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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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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