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将积极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2017年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县开展医疗共同体医保总额付费(或医保基金打包付费)。
《意见》明确,从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州、市实行按病种收费和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省本级、昆明市、玉溪市等州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将点数法与预算总额管理、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逐步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
《意见》要求,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及医疗联合体试点。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差异化的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可采取年初考核或年终考核方式支付。积极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2017年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县开展医疗共同体医保总额付费(或医保基金打包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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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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