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继2016年11月1日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后,2017年12月1日起,安徽省将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
根据20日出台的《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12月1日起,安徽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即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到经营企业开具一次发票,经营企业到医院开具一次发票。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每一大类全国仅限1家)可视同生产企业。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医用耗材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可将医用耗材直接配送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委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配送。鼓励“一票制”,支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直接结算医用耗材货款,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之间只结算配送费用,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据介绍,此次被列入“两票制”改革的是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其他等10大类高值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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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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