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自2018年起,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方案》明确,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院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到2020年各级医院全部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建立远程医疗制度。自治区所有医联体实现成员单位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内蒙古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2018年三级医院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不低于60%,二级医院不低于75%,并逐年增加。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疗集团、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按照每300张~500张床位配备1名专职医务社工,二级医院可根据自身规模与服务领域独立设置社会工作部或作为其他内设机构的二级科室。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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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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