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顾因病住院老人的职工实行弹性工时、低保低收入家庭减免殡葬服务费用、养老服务信息向养老服务机构开放……近日,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开列了生活帮助服务、旅居养老服务、公共文体服务等六大类照顾服务项目清单。《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照顾服务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匹配。
《意见》要求,全省要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师采取“三社联动”方式,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康、助浴、助购、助行等生活服务以及康复保健、心理疏导、短托照料等专项服务。提倡用人单位对照顾因病住院老人的职工实行弹性工时制度,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
《意见》强调,深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要扩大,重点扶持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服务项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当中,实现应保尽保。对于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去世,给予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共4项殡葬救助服务。
《意见》明确,各地公立医疗机构应制定老年人就医优先服务项目清单。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开展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残疾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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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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