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共有469所院校开办涉药本科专业,每年招生规模约为6.5万人。这些学校药学专业办得怎么样,药学人才培养得好不好,如今有了评判的国家标准。近日,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药科大学承办的《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解读会在中国药科大学举行。
据介绍,药学类专业“国标”包括一个专业类标准即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两个专业标准即临床药学专业和制药工程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这3个标准分别适用于药学、药物制剂、药事管理等8个药学类专业。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姚文兵教授指出,召开药学专业国家标准解读会,不仅是希望学校、专业的管理者掌握标准,用以提高药学类专业的办学质量,而且要让广大教师和学生理解标准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共同努力提高药学人才培养的质量。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药科大学徐晓媛教授介绍,药学类专业“国标”覆盖全面,涵盖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了专业概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质量保障体系等8个部分。在附录部分又根据专业特点不同有所调整,比如药学类、制药工程专业提供的是课程体系建议,临床药学专业提供的是实践教学基地标准。
徐晓媛表示,《药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也兼顾了规范性和灵活性。一方面,标准中有定性的要求,如规定“药学类专业培养与药物研发、生产、流通、管理、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等相关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在保障全民健康的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标准中又有定量的要求,如“每个专业有6门~8门必须开出的核心课程”“新开办专业,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15人”“大部分实验的仪器台套数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4人的需要”等,这些定量指标明确划出专业的底线,是每个专业办学点必须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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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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